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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零换整”实为假钞换真币 老人好心帮忙反被“套路”
 
来源: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18年10月10日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本应是社会共识。但实际上,因防备心不高、防范意识不强,老年人时常成为不法分子下手的目标。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换钱为幌子,趁老人不备偷走700元人民币,并放入五张100元假钞掩盖自己的盗窃行为。日前,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起诉至法院。  

今年5月30日,王女士前来看望自己的老父亲,才到了父亲家门口,就看见一个中年女子神色匆忙地从父亲家中跑出来。王女士上前询问,对方说是来租房子的,随后骑上停在门口的电瓶车一溜烟跑个没影。

进了屋,王女士看见父亲王老伯正在收拾他常用来装钱的袋子,察觉有异。王老伯告诉女儿,之前有个女人上门,拿着一叠零钱,想换一张百元的面钞,刚刚已经走了。王女士发现这与刚才那人所说不一致,她让父亲打开装钱的袋子,重新数了一下,发现少了整整700元,另外还多出了五张假钞。王老伯随即报警。

嘉定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张某供认,自己是有预谋去偷钱的。案发当日,张某骑车路过案发地,发现王老伯坐在家门口,她便将年迈的王老伯锁定为自己的目标。张某假借要去喝喜酒却没有百元现钞包红包为由,向王老伯提出以100元零钱换他100元整钱的要求。心善的王老伯听完,哪有不同意的?当即领了张某进了家门。

王老伯进了卧室,颤颤巍巍地从衣柜最深处掏出一个塑料袋。张某眼尖地看到袋子里装有好几十张百元现钞,她立刻假装上前帮忙,期间趁王老伯不备,偷偷拿走700元,又将事先准备好的5张100元假钞放进去,随即离开。只是没想到碰上王女士,情急之下随口编了一个理由,露出了破绽。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承办检察官提醒,以假钞换真币的骗局屡见不鲜,且受害人多为老人家。在谴责和惩处不法分子的同时,掌握一些辨别假币的知识也很重要。遇到陌生人来搭讪,不要轻易在家中接待,更不要露财;遇到陌生人要求兑换零钱时,要多留个心眼,可让对方到银行兑换;如发现此类骗局,要敢于向公安机关报警提供线索,积极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