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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依法行使检察权,接受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嘉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1第一检察部
  •   主要负责国家安全类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除刑法分则第五章第266、271、272、273、276条及276条之一规定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类犯罪的审查逮捕、公诉等诉讼职能及追捕、追诉、建议直诉、提出抗诉等监督职能。
      行使原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检科相关职能。
      联系电话:59105000-82211
      检察官名单:张争辉、张晓兰、李鉴振、须洁慧、仇建芳、王婵、俞慧萍、张再龙(农场)、马依雯、陈炘、费晓华、张超超、林涵、刘善敏、龚韵竹、简必周、林静、孙娟
  • 2第二检察部
  •   主要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类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类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的监督,负责对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类案监督。
       联系电话:59105000-81903
      检察官名单:朱天晓、周文柱、曹雯艳、胡瑾、沈文文、陆其康、张飞
  • 3第三检察部
  •   主要负责贪污贿赂类犯罪、渎职类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走私类犯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类犯罪、危害税收征管类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中6个罪名(即刑法分则第五章第266、271、272、273、276条及276条之一规定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审查逮捕、公诉等诉讼职能及追捕、追诉、建议直诉、提出抗诉等监督职能。
      行使原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相关职能。
      联系电话:59105000-81512
      检察官名单:万燕清、周尧杰、苏牧青、李君、陈秋贤、诸寅凯、李先仁、陆琪、王歆荟
  • 4第四检察部
  •   主要负责对法院、公安机关和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机关刑罚执行活动及强制措施执行活动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以及执行中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公诉等。
      行使原监所检察科、社区检察科相关职能。
      联系电话:59105000-81503
      检察官名单:金晓东、彭知千、童美琴、汪丽星、谈萍、向万斌
  • 5第五检察部
  •   主要负责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进行监督,对民事、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及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等。
      行使原民事行政检察科相关职能。
      联系电话:59105000-81907
      检察官名单:王春丽、苏健波、金娟娟、沙孝能
  • 6第六检察部
  •   主要负责检委会日常工作、法律政策研究、人民监督员工作,案件管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司法办案用房管理,受理信访、申诉、控告,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开展司法救助等。
      行使原研究室、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科相关职能。
      联系电话:59105000-82204
      检察官名单:徐海清、陈榕、王斌、顾文祥、张美洁、彭曦
  • 7公益检察室
  •   公益检察室主要职责为:依法受理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排摸、收集、研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办理辖区内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指定管辖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技术调查及其他方面的调查核实工作,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维护公益;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59900235
      检察官名单:张方勇、金德杰、刘建花、赵婷
  • 8办公室
  •   主要负责参与检察政务、办理检察事务、抓好重要工作的督促落实,做好文件起草、检察信息工作,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档案管理、保密、检察宣传等日常工作。
      行使原办公室职能。
      联系电话:59105000-85705
  • 9政治部
  •   主要负责党建、队建工作,干部人事、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管理、考核工作,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人事档案及信息管理、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管理工作,知道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等。
      行使原政治部职能。
      联系电话:59105000-81809
  • 10检务督察部
  •   主要负责对部门及检察人员遵章守纪情况、执法办案活动规范情况实施督察;参与对有关违规违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开展司法办案监督、检察官惩戒等工作。
      行使检务督察职能,在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前同时履行相关职能。
      联系电话:59105000-81811
  • 11检务保障部
  •   主要负责检察机关行政装备、物资、财务管理保障工作,勘验、鉴定等检察技术应用,司法警察调配、使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运行的维护管理工作等。
      行使原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检察技术科职能。
      联系电话:59105000-8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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