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国家安全类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除刑法分则第五章第266、271、272、273、276条及276条之一规定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类犯罪的审查逮捕、公诉等诉讼职能及追捕、追诉、建议直诉、提出抗诉等监督职能。
行使原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检科相关职能。
联系电话:59105000-82211
检察官名单:张争辉、张晓兰、李鉴振、须洁慧、仇建芳、王婵、俞慧萍、张再龙(农场)、马依雯、陈炘、费晓华、张超超、林涵、刘善敏、龚韵竹、简必周、林静、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