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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来源: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1年04月25日
 

    4月23日,在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20年该院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及4起典型案例,并发布《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案件白皮书(2018-2020年)》

    2020年,嘉定区院共办理涉及侵犯知名品牌知识产权案件审查逮捕案件39件92人,审查起诉案件33件92人,罪名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

    涉知名品牌案件较多,侵权商标包括多个奢侈品品牌

    近几年,奢侈品的价格水涨船高,不少不法分子将目光盯向了高仿奢侈品珠宝。一方面,犯罪分子在非法暴利的驱使下不惜铤而走险,采取非法手段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低价格催生购买力,部分消费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明知某名牌产品的正品价格,为了满足虚荣心却以明显低价购买假冒名牌商品,为“假名牌”提供了生存土壤。 

    一起假冒珠宝案件中,被告人龙某某与丈夫陈某某共同经营深圳某珠宝有限公司,做着生产、销售珠宝首饰的生意。后因客户定制需求,他们在没有品牌授权的情况下,开始生产假冒多个国际品牌的珠宝首饰,并先后招募多名员工按照管理生产、销售业务、客服、包装发货等不同分工向客户售卖产品。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实施假冒侵犯注册商标行为,雇用大量人员为其加工、生产侵权产品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该团伙予以严厉打击,对主使者、重要管理岗位、核心员工等追究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企业老板及涉案员工提起公诉。20名涉案人员均获判。

    拥有自主品牌却接单“定制”假货,“傍名牌”售假得不偿失 

    部分厂家虽自有独立成熟的生产线和品牌产品,却在未取得品牌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肆意生产销售大量的假冒一线牌的商品以牟取暴利,严重侵犯商标所有权人和消费者权益。

在区院办理的一起特大制售假冒羊绒制品案中,任某某于2010年注册成立某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自主品牌的羊毛羊绒制品。后与郝某某合伙开了一家羊毛羊绒制品的加工厂。在经营自主品牌之外,悄悄生产销售假冒国际一线奢侈品牌的围巾成为了他们的获利途径。这个以任某某、郝某某为首的制假团伙利用工厂原有生产线,联合内部员工按照“接单”定制、销售等不同分工,制造假冒产品并向公众销售。经区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任某某等五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判。

    “小作坊”组装“大品牌”,家庭作坊式窝点成制假售假“游击站”

    部分制假、售假的犯罪窝点多以家庭作坊或租用小型厂房为主,未曾在当地部门注册登记,更无相应生产经营资质。不法分子通过购买品牌外包装、商标等,以贴牌方式对外销售生产的假冒产品,由于该类生产作坊隐蔽性强、流动性强,导致发现、监管、打击难度增大。

    一起假冒多个机油、润滑油品牌注册商标案中,被告人魏某租了两处房屋,一处作为生产地点,放置通过网络购入的机油、润滑油、灌装设备及含有假冒注册商标的空桶、标贴等物。另外一处则作为囤货仓库,用于存放还没销售的机油。案件中,假冒产品的造假成本和技术要求较低,较易模仿复制,不法分子利用设备私自灌装并贴标后便可对外销售牟利。经价格认定非法经营数额达41万余元。

    以低价吸引为手段,实现大量销售

    多起案件中,假冒产品质量并不理想,但是销售价格有时仅为品牌产品的十分之一。因为“价格优势”,这些劣质产品“大有销路”。

    在区院办理的一起假冒反光车贴案件中,被告人郑某联系小作坊为其“加工”冒牌反光贴。小作坊的产物并不理想,伪造的反光车贴即使不跟真的放在一起,也能轻易辨别出是假的。但是因为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下家”客户在短短时间便向郑某进货150余箱,通过门店和微信销往各地。经查,郑某销售及查封的假冒品牌车身反光贴总价值达32.5万余元。

    对于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更是创新之魂和发展之本。

    近年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工作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积极采取刚性打击与柔性服务相结合的保护方式,多管齐下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一是强化保障,实现办案力量的精英化。区院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在第三检察部组织成立了以业务主任为组长,资深检察官为骨干的知识产权犯罪专业办案团队,配备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有知产教育培训背景的检察干警充实知产办案力量,着力提高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知识产权犯罪专项打击能力。

    二是凝聚合力,实现工作平台的协同化。深化知识产权领域“行刑衔接”,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及时掌握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知识产权案件线索,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对接,不断强化工作沟通协调,与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协调通报侵权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及时互通案件信息,着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犯罪打击工作合力。

    三是主动作为,实现服务方式的多元化。在抓好案件办理的同时,区院保持对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延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职能和触角,充分发挥预防、宣传等功能,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契机,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创新开展送法上门、送法进企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