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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喊捉贼,结果盗窃行为败露
 
来源: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1年09月24日
 

贼喊捉贼就能自证清白?被告人周某某担心被怀疑偷了邻居手机,向警方谎称家中同样遭窃,妄想混淆视听的他最终原形毕露。近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周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4月19日,罗女士回到住处后,发现门锁搭扣损坏,放置在床头柜抽屉内的一部手机被窃,遂报警。报警后,警察来到现场,走访调查了罗女士的周边邻居。“警察来调查的时候,因为我有盗窃前科,又是住在罗女士楼上,所以我很害怕警察觉得是我偷的手机。”被告人周某某到案后交代。之后,为了让警察能够不怀疑自己,被告人周某某将偷来的手机扔入河中,并拨打“110”报警称自己家中门锁被撬,沐浴露、洗发水等生活用品被盗。周某某天真的以为这样就可以自证清白,然而经民警调查,发现周某某存在谎报案情的嫌疑。被传唤后,周某某承认其谎报案情,并交代了先后两次盗窃罗女士家中财物的犯罪事实。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更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任何人触碰法律红线,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