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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成长新天地 嘉定区新春学校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迎来首位观护对象
 
来源: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16年11月02日
 


 


 

“感谢检察官给我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还给他提供这么好的学习改进的环境。”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的母亲激动地说道。16岁的小明在今年10月初因盗窃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因考虑其是初犯,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又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承办人决定对小明附条件不起诉,并将其安排到嘉定区新春学校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接受考察帮教。1021日,该院未检科在嘉定区新春学校召开对小明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会,之后小明在观护人员的陪同下住进了独立宿舍,成为嘉定区新春学校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的首位帮教对象。

 

今年8月,被害人张某报警称其经营的土菜馆有2400余元人民币被盗。民警侦查后发现三名青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当日在一网吧内将小明和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范某某、邓某某(均为成年人,另行处理)抓获,三名嫌疑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月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对小明的家庭情况和犯罪动机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小明父母在上海均有稳定的工作,母亲对其溺爱放纵,父亲却奉行“棍棒式教育”,父子之间关系紧张,导致小明长期不愿意回家,也不与父母联系,加之他正处于青春叛逆期,是非观念弱,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为果腹才动起了“歪脑筋”。到案后,小明真心悔过,及时对被害人赔偿并获得谅解。此外,小明的父母对其此次涉案十分关注,尤其是其父亲,在小明出事后深表后悔,不断反省自己多年来的教育方式。

在考虑了小明的年龄、性格、认罪态度、家庭环境、社会危害性等多重因素后,检察官综合各方意见,决定对小明附条件不起诉,并认为其符合帮教条件,将其安排到新春学校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接受考察帮教。1021日,小明与驻检社工、观护人员签订观护帮教协议,正式住进了观护基地。基地为其设立独立房间,安静温馨的环境减少他的不适应和排斥感,让他安心学习知识和技能。基地根据小明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列课程,除了文化教育外,还安排生态农业课、烹饪课帮助其获得一技之长。观护人员全程陪伴辅导,配合专业社工做好考察帮教。如今,一周过去了,小明已经逐渐适应了基地的生活,性格开朗了很多,与父亲的关系也有所缓和。

嘉定区新春学校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于今年920正式揭牌成立,新春学校的6名教师被聘为观护人员暨合适保证人。新春学校作为上海市唯一一家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多年来已帮助数百名未成年人重新回归家庭,寻找新的生活方向。成立后的新春学校观护基地与嘉定区大众观护基地、太平村观护基地一起为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工作搭建全新的平台。与大众观护基地的上岗扶持、太平村观护基地的同乡结对模式有所区别的是,新春学校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更强调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观护对象住在基地、学在基地,考察在基地、成长在基地。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有明显悔罪表现,符合非羁押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可以接受观护帮教。

“新春学校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就是将检察工作与学校紧密结合,将法律与学习互通,能够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养成自觉守法的良好习惯。”承办检察官说道,同时她也对小明提出希望,期望其能够珍惜机会,在学校里好好学习文化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懂得感恩,找寻新的生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