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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来源: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1年08月20日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嘉定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月至6月,我院根据“三个规定”及最高检有关制度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93件。

下步,嘉定区院将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养成“逢问必录”的工作理念,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司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