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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嘉定检察工作报告
 
来源: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19年01月26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振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工作科学管理等工作重点,狠抓提质增效创优,持续推进“五个嘉检”建设,为服务保障嘉定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作出新的贡献。

(一)围绕嘉定发展定位,全力服务创新活力之城建设

始终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政治使命,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制定落实《关于深化“服务嘉检”建设的行动计划》,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案件48件,办理商业贿赂、强迫交易等破坏公平交易的犯罪案件45件,维护依法规范诚信的营商氛围。聚焦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建设,成立汽车产业服务保障基地,办理汽车研发生产领域案件10件,为汽车特强产业保驾护航。聚焦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深化检察官联络制度,办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科创领域新类型案件3件,保护创新创业。聚焦民营企业发展,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办理侵害民营企业案件20件49人,营造有利于投资经营的发展环境。

服务城市高品质建设。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7件,建议移送刑事案件线索7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注民生民利保护,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活动,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4件,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关注城市精细化管理,办理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3件,调研反映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助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服务社会高水准治理。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治安防范类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1份。参与依法治区建设,开展检察宣传活动,传播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受众4000余人。参与防范化解社会治理风险,细化落实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举措,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42件。参与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倒计时100天检察专项行动,维护社会治理良好形象。

(二)围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我区创建全国平安建设“长安杯”三年行动计划,一手抓维稳,一手抓维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的获得感。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能,共批准逮捕1452件1927人、提起公诉2024件2791人,检察官人均办案量和结案率位居全市前列。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涉黑涉恶犯罪,依法从严办理董某某等13人团伙犯罪等典型案件,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坚决打击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提起公诉297件441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逮捕和起诉标准,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90名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80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注重在办案中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25件因民间纠纷等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达成和解。充分行使量刑建议权,建议判处缓刑490人。探索建立涉老年人案件专办机制,办理老年人犯罪案件48件52人,办理欺老虐老骗老案件48件74人,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和权利保护。

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全面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履行各类告知程序10470件次。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变更为非羁押的强制措施99人次,减少无必要的羁押。加强被害人权利的保护,对符合条件的1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款24万余元。加强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接待律师975人次。

创新未成年人检察机制。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件39人,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6件32人,办理了首例因侵害未成年人而撤销监护权的支持起诉工作。协同区教育局等6家单位构建区未成年人保护处分机制,保护处分23人,该工作获评“全市未检部门参与社会治理优秀案事例”。协同团区委等5家单位构建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体系,37人接受社会帮教。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七色花”团队获评“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三)围绕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将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主责主业,深化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公正嘉检”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度。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推动完善全区“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议移送刑事案件线索33件。开展立案监督,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22件,说明立案理由26件,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28件。开展侦查监督,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不批准逮捕268人、不起诉7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62人、追诉41人。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抗诉2件,建议再审3件。开展执法不规范行为监督,书面提出检察监督意见241件次。魏某某寻衅滋事立案监督等2个案例获提名“上海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优秀案事例”。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监督排除安全隐患22件次。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监督排除脱漏管等隐患59件次。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对1956件案件进行监督,监督执行2195万余元。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监督交付执行16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开展民事裁判监督,加强线索评估、调查核实工作,对3件民事案件建议再审。开展民事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执法不规范情形的检察,制发检察建议10件。对不服正确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立足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定位,排查公益诉讼线索137件,共立案调查21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建立良性互动的监督关系,制发检察建议7件,均在诉前得到认真解决。采取跟踪回访、送法上门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法律支持,避免公共利益再次受损。探索书面问询等工作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排查工作情况、先行整改相关问题。

(四)围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全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将惩治职务犯罪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部分,有效对接监察体制改革,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6次,受理区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件11人,提起公诉6件11人。加强刑事强制措施和监察措施的衔接,决定逮捕4人,决定取保候审7人。提高审查起诉的效率,对房产交易、环境监察等领域的行受贿案件依法从快提起公诉;提高出庭支持公诉的质量,指控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获得判决支持。

细化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机制。加强与区监委的配合协作,签订落实《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配合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确保办案工作有效对接。加强检察环节办案机制建设,制定落实《关于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内部衔接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设立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官办案组,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专业化水平。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职务犯罪个案分析,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形式,督促涉案单位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职务犯罪类案分析,调研成果供领导机关决策参考。深入街镇、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治伴我行廉洁在我心”等主题宣讲活动,营造“学法促廉、知法守廉”的社会环境。

(五)围绕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全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始终将深化改革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制定落实《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综合配套改革系列文件,努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务实创新发展。

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专业化、集约化、扁平化要求,设立6个业务部门、4个行政部门,内设机构精简三分之一。加快实行“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增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的整体性。探索设立刑事诉讼监督机构,增强刑事诉讼监督的全程性。全面打造民事行政检察新格局,增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多样性。完善检察官办案组织建设,建立12个新型专业化办案组。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协同公安、法院制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新类型案件的办案指引,统一案件证据标准。引导侦查人员以审判标准调查取证,落实“四类人员”出庭制度,增强庭审指控效果。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自愿性保障机制,推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全覆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233件。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768件2377人,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落实司法办案责任。推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把关,发挥检委会业务决策指导作用。开展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办案制度,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指挥协调、审批决定、审核办理案件合计1316件。修订执行121项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检察官主体主责地位的落实。加强对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19件,深化检察案卷归档等专项检务督察,确保司法办案规范有序。

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制定落实《2018年度“智慧嘉检”建设推进方案》,启用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引入办案数据运用、人工智能分析等辅助功能,实现智能办案升级;启用检察官办案全程监督考核系统,引入实时动态分析、网上跟踪督促等管理功能,实现智能管理升级;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引入智能咨询、语音识别等信息技术,实现智能服务升级。

(六)围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力筑牢工作发展基础

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坚实基础,制定落实《2018年检察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建设实施意见》《深化“文化嘉检”建设的行动计划》和《深化“清风嘉检”建设的行动计划》,打造有灵魂、有本领、有担当、有温度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常态化政治学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刻抓紧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四会四评三考”工作方法,组织重温入党誓词等红色活动。我院机关党委获评“区学习型党组织”“区级机关十佳优秀党组织”。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自觉在大局大势中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部署开展提质增效创优行动,领导班子务实创新、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提振。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抓好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开展“举旗帜、强意识、顾大局、谋发展”政治轮训,中层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我院在全市基层院绩效考核中的综合排位持续提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四责协同、闭环运行”的责任体系,巩固发展“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见效。深化“讲政治、强党性、明纪律、守规矩”纪律教育活动,延伸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认真组织专题廉洁从检教育,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打造“嘉检大讲堂”等教育培训品牌,提升检察队伍理论素养和实务能力。深入实施“青蓝8020”育才计划,持续推行“预备检察官”制度,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实行全覆盖的业务绩效考核考评,关心干警工作学习生活,激发提质增效创优的内在动力。创新开展“五优一示”评比活动,涌现出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我院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七)围绕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全力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始终将主动接受监督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有力保障,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主动报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稳妥履行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高度重视人大转办件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765条、法律文书2049份。加强官方网站和新媒体等检察宣传工作,我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全区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院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工作发展水平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各项举措需要进一步细化;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任务需要进一步落实;检察高层次人才仍相对缺乏, 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的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嘉定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六届区委六次全会和全市检察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条主线,更加重视提质提效,更加重视创新创优,重点抓好司法办案、诉讼监督和能力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者、推动者的职责使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全区优势更优、特色更特、强项更强的目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加快建设创新活力之城、全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贡献检察力量。紧扣发展壮大实体经济的任务,深度优化检察服务,为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贡献检察力量。抢抓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机遇,加强区域检察协作,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级

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顺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继续深化与区监委的工作对接,依法坚决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

完善权责一致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化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把各类检察人员的责任落到实处。抓住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关键环节,重视制度整合、配置优化、责任传导,努力提升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强化现代科技在司法办案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

(四)坚持以自身建设为关键,全面增强检察队伍素能

推进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进一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新时代检察队伍。落实对标卓越、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突出检察官办案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本领。加强青年检察干部工作,深入探索实践“预备检察官”制度,进一步构筑检察人才高地。全面深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进一步保障公正司法廉洁办案。

各位代表,新的使命呼唤新的担当、期待新的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提高站位,把握大势,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