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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经理擅自更改收款账户 挪用团购预付款48万
 
来源: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17年02月15日
 

作为酒店的业务经理,阿琼负责酒店的日常业务运营,正是利用这一便利,她将与酒店合作的多个知名团购网站的48万元团购预付款挪为己用。但伸手必将被捉,违法犯罪总有事发的一天,阿琼最终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老张是上海嘉定一家连锁酒店加盟店的总经理,酒店与许多知名团购网站有合作。2016年初,老张发现公司账目不对,多个团购网站都欠着公司的钱,这一反常现象立即引起老张的警觉,他敏锐地察觉到可能是公司内部有人“手脚不干净”。

老张迅速联系了这些团购网站核实情况,果然查出了问题,公司的收款账户已被改成了一个私人银行账户,此人就是公司的业务经理阿琼。阿琼进公司多年,资历比老张还老,是名副其实的老前辈。老张不敢擅作主张,跟公司的股东老李汇报了这个情况。

老李得知此事,立马进行了详细的核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自201411日至20151231日两年间,有48万余元团购预付款没有进入宾馆账目。老李再三向合作的团购网站核实,这些团购预付款确是打进了阿琼的私人账户。

老李找到阿琼摊牌,在事实面前,阿琼抵赖不得,承认了。看在阿琼工作多年的份上,老李还是决定给她一次弥补的机会。他让阿琼签下一份钱款归还承诺书,并由阿琼的丈夫及父母担保签字。只要阿琼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钱还上,便不追究了。

但钱早已被阿琼花得差不多了,哪里还得上?阿琼在归还了一小部分之后,无力偿还剩余钱款,老李只好来到派出所报案。

阿琼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讲述了犯罪的原因。阿琼大女儿的户口在外地,阿琼却想把女儿的户口迁来上海,但按照规定并不符合条件。于是,阿琼就想通过“托关系”来解决这个事情,只是这样一来需要许多资金来“疏通”。

阿琼手上的钱不够,就把主意打到了酒店的资金上。她是酒店业务经理,负责酒店的日常运营,其中包括采购、与团购网站的业务接洽等工作。利用这一便利,阿琼轻而易举地通知团购网站更改了收款账户。她以公司代表的名义变更账户,团购网站也没有怀疑,一切进行得很顺利,就这样,收款账户从酒店账户变成了她个人账户。

账户更改过一段时间之后,酒店方面一直没有发现此事,阿琼抱着侥幸心理,就一直没将账户改过来,直到老李找到她。此时,阿琼挪用的资金已达到48万余元,基本被她用于“托关系”和个人花销。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阿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阿琼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本文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