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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民监督 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 ——嘉定区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1年11月04日
 

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促进检察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11月3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区院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邀请媒体记者参与并回答提问。

监督次数大幅提升

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面对新发展新挑战,区院积极贯彻落实,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办案活动中。据介绍,区院2019年共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3次;2020年共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10次;2021年至今,共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70余次,并针对370余个案件(活动)进行监督。由此可见,自《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出台后,区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监督的次数越来越多,力度越来越大。

人民监督员作为第三方,他们看待问题有着不同视角。今年以来,区院邀请的30余名人民监督员,从事教育、法律、保险、地产、铁路、医药、通讯等不同行业“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对嫌疑人诉与不诉、针对不起诉处理的涉酒驾人员进行其他惩戒、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建议成为了我们办案的重要参考。这些监督意见促使我们将专业化的案件办得更专业,人民监督员工作正不断推动嘉定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区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贾艳红介绍。

监督方式更加丰富

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的作用,就必须不断丰富其监督方式。发布会当日,区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案件质量评查两项监督活动。在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中,人民监督员参观了区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司法办案区,并通过参加座谈会了解区院司法规范化情况。在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人民监督员亲自参与优质案件评查,并对认定的优质案件和评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

除此之外,区院不断扩大监督方式,人民监督员的身影出现在各种不同的检察办案场景中。这些监督方式包括: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多样化的监督方式让检察工作更加阳光、透明,同时人民监督员也成为检察机关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重要途径。

创新激发监督活力

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让人民监督员工作也得到了创新发展,人民监督员开展履职不仅有线下监督模式,还有线上“云监督”。区院在对一起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时,就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云监督”。此次公开听证会共有检察官、申诉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四方10人参与,除检察机关参与人外,其他7人分别在不同的地方远程参加会议,会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设计审查流程、线下防疫保障、会议软件测试等等。

“‘云监督’增加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有效性、灵活性、及时性,实现了远程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人民监督员们也对“云监督”的模式表示十分认可。”区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贾艳红说。

正是基于区院的有益探索,上海市检察院在起草《上海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方案(试行)》过程中,增加了网络监督方式,切实为“云监督”模式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阶段,区院将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建立以人民监督员工作为重点的外部监督体系,加强与人民监督员沟通联系,人民监督员充分了解和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确保“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宗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