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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事故真诈骗 碰瓷团伙作案30余起
 
来源: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2018年10月18日
 

近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团伙制造碰瓷事故诈骗的案件,套路虽不深,但依旧有不少市民上套。在短短半年不到的时间里,该团伙就疯狂作案至少33起。日前,这个犯罪团伙中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曹某、谭某、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撞者”倒地受伤去医院只要赔钱 

2018年5月的一天,宗先生一如往常驾车上班,在途经一条窄路时,前方忽然插入一辆轿车。奇怪的是,这辆车行驶异常缓慢,宗先生多次打灯示意,前车均无反应。无奈之下,宗先生只好借由旁边的非机动车道超车。就在这时,只听“砰”的一声,宗先生从后视镜中看到一名骑着“小黄车”的男子应声倒地。宗先生赶紧下车询问,对方表示受了轻伤,但却拒绝了宗先生想送他去医院的提议,要求给点医药费、误工费私了,宗先生答应了。后来宗先生回忆,当他和那名受伤男子交涉的时候,一直挡在他前面那辆轿车迅速驶离,一点不见之前的“迟缓”。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已发生多次,宗先生等受害人遇上的是一个碰瓷诈骗团伙,而这群人也正是抓住了被害人怕麻烦、图省事、损失不大不追究的心理。多数受害人在接受询问时都表示,事后均察觉异样,意识到遇到了“碰瓷的”。

假事故真诈骗 同一套路多人上当 

2018年1月起,嘉定区发生了多次碰瓷诈骗案件,警方调查后发现这是一个长期盘踞在嘉定的诈骗团伙所为,行动轨迹还遍及松江、普陀、闵行、浦东、奉贤及江苏昆山等地。该团伙手法“老道”,分工明确,交叉作案,还经常更换车辆,十分具有迷惑性。

5月31日,警方将主要成员曹某等三人抓获。据曹某等人交代,他们采用汽车和共享单车相互配合的方式作案时,一人负责驾车,一人骑车,一人负责物色被害人车辆,且一般选择单向只有一条道的道路。当选中被害人后,驾驶车辆的犯罪嫌疑人便会借机行驶到被害人车辆前方,以非常缓慢的速度挡在前面,迫使被害人车辆通过非机动车道变道超速,骑车的犯罪嫌疑人就在此时假装与被害人车辆发生事故并声称受伤,而之前一直挡路的车辆完成了“任务”,便迅速驶离现场。

因事故均发生在早高峰,被害人因着急上班或为不堵塞交通,大多愿意私了。经检察机关认定,2018年1月至5月期间,该团伙至少作案33起,每次作案骗取金额在几百到一千元不等。检察机关认为,曹某、谭某、刘某三人的行为均触犯刑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加上三名犯罪嫌疑人均有前科,应从重处理。

检察官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造成人员伤亡或发生财产损失,在事故有争议的情况下,车主应避免因害怕、息事宁人等心态进行私了,谨防掉入碰瓷陷阱;日常行车中,车主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给碰瓷者留下任何机会,一旦被碰瓷,车辆的行车记录仪也是有利证据;真的遇到碰瓷,也别慌,头脑清醒,保护好自身和财产安全,及时报警,不碰瓷者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