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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敲墙党”恶势力犯罪团伙8名被告人获判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0年10月02日
 

9月28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敲墙党”恶势力团伙依法判决,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采纳,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王某某、刘某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至十一万四千元不等。

经查,自2016年起,王某某等人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刘某某内外勾结,采用上门滋扰、语言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垄断小区“敲墙”“打洞”等业务,向小区业主及装修施工人员收取高额费用。另通过设置运输路障等方式,强行向小区业主收取垃圾短驳清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