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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案件举报奖励金,您知否?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2年08月03日
 


 

8月2日上午,嘉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建军向一名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举报人发放了奖励金,此次发放奖励金系区院首次进行公益诉讼举报奖励。

去年7月,区院收到一起举报,称在本区一售楼处存在人脸识别系统非法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接到举报后,区院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被举报的某房地产公司的售楼处确有安装具有人脸信息收集、分析识别功能的高清摄像监控系统,并将采集到的信息用于其与房产中介的佣金结算。

线索经查证属实,区院遂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公司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辖区内同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022年1月29日,该主管部门向涉案房地产公司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以个案促类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区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为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公民可以通过来信、来访;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各级检察机关热线电话;“随申办市民云”及“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中的公益诉讼举报平台等多种途径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社会公众提供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检察机关核实采用的,将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给予金额不等的奖励金。

此次发放举报奖励金既是对举报人的充分肯定,更是检察机关营造全民参与公益保护的决心。下阶段,区院将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举报奖励的宣传力度,引导、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提供线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形成全民合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新格局。